进入4月国标月,电动车市场经历了一波小旺季,这也算是新国标落地前“最后的晚宴”了,可以预测4月15日之后,工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开始全面查超标车!
在过渡期结束后,如何妥善处置超标电动自行车呢?其是否还具备上路权?经销商是否可以继续售卖超标电动自行车?
虽然新国标的出台给超标车的合法身份打上了有效期,但是超标车的市场优势仍然被一些消费者“惦记”在心里:超标车不用考驾照,在很多地方至少可以有3年过渡期,而且超标车技术成熟,性能实用,外观也漂亮......这也是许多经销商大量进货超标车的动力。
但这一切的问题都取决于于能否正常上路!
对经销商来说:
近日,昆明、常州、宁波地区车管所开启了终端带牌销售服务,允许当地经销商积压的超标车库存在4月15日之后仍可上临时牌照,而且是卖多少辆就上多少张牌照,直至售完。
另外,广东、江苏省级文件也表明:允许经销商对电动车进行带牌销售。同时,经销商还可以采以个人名义为超标车上牌;或者利用旧牌照,以旧换新的方式处理超标车。
对消费者来说:
今年1月16日,电动车新国标新闻发布会已明确表态:当新标准实施后,消费者之前购置的超标电动车可以通过自然报废、以旧换新、折价回购、发放报废补贴、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进行善后处理。
所以说,当过了新国标过渡期,民众的超标车也将有一个好的“归宿”。而当下首要做的,就是先为超标车上牌,否则因无牌上路而被交警扣查,不用等自然报废和以旧换新,你的爱车将会“提前报废”!